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,国务院督查组介入

桑榆 桑榆 2022.8.29 14:51 浏览(312) 评论 (0)

  话题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登上微博热搜,引发关注。

  据央视新闻报道,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“国务院互联网+督查平台”反映,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.6万元,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。

  国务院督查组表示,执法不能只讲力度,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。商贩卖了20元的芹菜被罚6.6万元

 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,去年10月的一天,他们购进7斤芹菜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。一个月后,他们接到检验报告,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。

  蔬菜粮油店主罗某表示,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,要提供进货的票据,罗某称当时票据丢了,也找不到了。

  涉案的7斤芹菜中,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,剩余的5斤,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。

 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,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,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,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,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,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,对其做出6.6万元的处罚。

  蔬菜粮油店店主表示, 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, “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?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规定,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

  面对督查人员,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“芹菜案”确实存在问题,在处罚上过罚不当。

  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, 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,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,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。

 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察组成员陈晓表示,执法不能只讲力度,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,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
  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,将更多通过责令、改正、批评、教育等措施,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。

  国务院:有失公允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

  为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 取消和调整了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,其中,取消29个罚款事项,调整24个罚款事项。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,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,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。《决定》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、设定依据、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。

   下一步,国务院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,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,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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